前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鍋爐操作人員應使其接受鍋爐操作訓練合格方可操作,依據大小不同的鍋爐要接受哪一種等級的鍋爐操作教育訓練呢?,以下將做簡單的介紹。

法源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3條:
雇主對擔任下列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操作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鍋爐操作人員。
鍋爐操作級別要怎麼分呢?
‼️‼️‼️以鍋爐檢查合格證中「傳熱面積」做分類
甲級鍋爐操作人員:鍋爐傳熱面積在500m2以上,課程時數60小時。
乙級鍋爐操作人員:鍋爐傳熱面積在50m2-500m2,課程時數50小時。
丙級鍋爐操作人員:鍋爐傳熱面積在10m2-50m2,課程時數39小時。
小型鍋爐操作人員:鍋爐傳熱面積在10m2以下,課程時數1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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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鍋爐操作級別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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